
比較細心的人,看到這個標題可能要指正一下。這裡「必也正名乎」後用接的應該是驚歎號,而不是問號。這句話出自於《論語.子路》,子路問孔子說:「衛君正等待老師您替他處理政事,您施政的首要目標是什麼呢?」孔子的回答就是這一句簡短有力的話。用白話來說,便是「一定要先把名分搞清楚啊!」由此看來,孔子說這句話的意思並沒有疑問的意思,自然不應該加上問號。然而,「乎」這個字也常當作疑問句的語尾助詞,我只是竊用了孔子的這句話,但是轉了個意思,變成「一定要把名分搞那麼清楚嗎?」希望他老人家地下有知,不要怪我隨便曲解他的意思。
前幾天看到朋友的部落格裡說到,他買了一棵小果樹回家種,這種果樹看來是一種灌木,會結紅色的小槳果。它的名字叫做「卡利撒」,可能因為果實長得有點像櫻桃,所以又有個暱稱叫做「美國櫻桃」。有熱心而經驗豐富的網友馬上指出,這種植物根本和櫻桃沒有關係,會叫做「櫻桃」恐怕只是商人在取名字上的噱頭。也許是學科學的背景使然,我最敬佩這種能把事實說明清楚而不人云亦云,並且不吝和大家分享的人。說來慚愧,雖然我喜歡種些花花草草來玩,但都屬於玩票性質,對這種號稱美國櫻桃的植物實在一無所知。為了多了解一下相關知識,立刻上網找了一下,也印證這位網友說的完全正確,這種美國櫻桃和我們熟知的櫻桃在血縁上是扯不上關係的。而且有許多明白事實的人也對它的名字被冠上櫻桃二字難以理解。
名稱常常是我們認識一種東西時的所得到的第一印象。但吊詭的是,名稱卻常常也是最容易造成混淆的原因,這個美國櫻桃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從一個角度而言,這種「形似借名」的做法的確不夠嚴謹,而且難逃魚目混珠之嫌;但或許也有人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種「能近取譬」的方法未嘗不是讓我們認識一個陌生事物的捷徑。後一種觀念好像有一點自欺欺人的意味,但不可否認的,這樣的現象早就普遍存在,而且其中很多例子也早就被大家接受,沒有人再對他們名稱上的混淆抱持意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