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比較細心的人,看到這個標題可能要指正一下。這裡「必也正名乎」後用接的應該是驚歎號,而不是問號。這句話出自於《論語.子路》,子路問孔子說:「衛君正等待老師您替他處理政事,您施政的首要目標是什麼呢?」孔子的回答就是這一句簡短有力的話。用白話來說,便是「一定要先把名分搞清楚啊!」由此看來,孔子說這句話的意思並沒有疑問的意思,自然不應該加上問號。然而,「乎」這個字也常當作疑問句的語尾助詞,我只是竊用了孔子的這句話,但是轉了個意思,變成「一定要把名分搞那麼清楚嗎?」希望他老人家地下有知,不要怪我隨便曲解他的意思。

前幾天看到朋友的部落格裡說到,他買了一棵小果樹回家種,這種果樹看來是一種灌木,會結紅色的小槳果。它的名字叫做「卡利撒」,可能因為果實長得有點像櫻桃,所以又有個暱稱叫做「美國櫻桃」。有熱心而經驗豐富的網友馬上指出,這種植物根本和櫻桃沒有關係,會叫做「櫻桃」恐怕只是商人在取名字上的噱頭。也許是學科學的背景使然,我最敬佩這種能把事實說明清楚而不人云亦云,並且不吝和大家分享的人。說來慚愧,雖然我喜歡種些花花草草來玩,但都屬於玩票性質,對這種號稱美國櫻桃的植物實在一無所知。為了多了解一下相關知識,立刻上網找了一下,也印證這位網友說的完全正確,這種美國櫻桃和我們熟知的櫻桃在血縁上是扯不上關係的。而且有許多明白事實的人也對它的名字被冠上櫻桃二字難以理解。

名稱常常是我們認識一種東西時的所得到的第一印象。但吊詭的是,名稱卻常常也是最容易造成混淆的原因,這個美國櫻桃就是最明顯的例子。從一個角度而言,這種「形似借名」的做法的確不夠嚴謹,而且難逃魚目混珠之嫌;但或許也有人從另一個角度來看,這種「能近取譬」的方法未嘗不是讓我們認識一個陌生事物的捷徑。後一種觀念好像有一點自欺欺人的意味,但不可否認的,這樣的現象早就普遍存在,而且其中很多例子也早就被大家接受,沒有人再對他們名稱上的混淆抱持意見。

 

就拿櫻桃作為例子,我們印象中的櫻桃在植物分類上屬於薔薇科櫻桃屬(或稱櫻屬、李屬、梅屬)。但偏偏另有一種在台灣常見的植物叫做「西印度櫻桃」,我就種了一棵(如開頭的照片)。這從名字看來又是櫻桃家族的玩意兒,事實上屬於金虎尾科金虎尾屬,和正版櫻桃也八竿子打不著。唯一和櫻桃的相似之處,可能也只有那紅色的果實。不過由於它的名氣響亮,所以就不太有人質疑它在冒充櫻桃了。即使在中文維基百科打上「西印度櫻桃」,我們也能正確找到它的資料,可見這已經成為正式的中文名稱。這就是名稱讓人困擾的地方。再回到櫻桃這兩個字來說,看起來櫻是櫻、桃是桃,但組合起來的櫻桃又變成另一種植物。事實上,不管是櫻、桃還是櫻桃,在分類上都是同屬的植物。如果我們說櫻桃之所以叫做櫻桃,是因為和櫻或桃這兩種植物的關係,這種說法可以說對也可以說不對。說對,是因為它們是都是同一個屬的近親;說不對,是因為櫻桃就是櫻桃,它在品種上既不是桃的一類,也不是櫻的一類。

這種例子實在多得不勝枚舉。再以一種著名的草花「矮牽牛」(見下圖)為例,它名為「牽牛」,但和「牽牛花」卻沒有關係。牽牛花屬於旋花科,而矮牽牛則屬於茄科。如果要論血緣的話,牽牛花和空心菜的關係比它和矮牽牛的關係要近得多;而矮牽牛和馬鈴薯的關係也比它和牽牛花的關係要近得多。如果不認識矮牽牛和牽牛花的話,總該認識木瓜吧?我們用在木瓜牛奶裡的木瓜,並非屬於薔薇科的木瓜屬,而是屬於番木瓜科的番木瓜屬。而正牌的木瓜屬,應該沒人在吃吧?不管是木瓜還是番木瓜,又和我們熟知的瓜科(葫蘆科)植物沒有關係。所以說,嚴格說起來,木瓜根本不能稱得上瓜,連叫做木瓜可能都有點問題(應該叫做番木瓜)。但現在又有誰會如此講究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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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林奈的二名法被採納為生物學命名的標準後,物種的學名便只有一個。這個名字既不是中文也不是英文,而是現在已經很少人在用的拉丁文。所以不管叫的是卡利撒、美國櫻桃還是它的英文名字,充其量都只能算得上是一種俗名。既然是俗名,就有約定俗成的意味在,常常也禁不起嚴謹的科學考證。而且隨著生物學的進步,許多大家熟悉的生物命名方式早就不能滿足科學的精確標準。比如說「楓樹」好了,在古代可能只要是「掌狀葉」、「天冷時葉子會變紅」的喬木就算是楓。但就拿大家常見的「楓香」和「青楓」而言,雖然都以「楓」為名,也都具有前述的兩種特性,但在現代的植物學分類上卻是涇渭分明。楓香以前是屬於金縷梅科,現在已改屬楓香科。而青楓以前屬於槭樹科,現在則併入無患子科。既然如此,到底誰才是真的「楓」呢?以古代「楓」的定義而言,好像都是。而現在若說「楓」專屬某科植物,似乎又不盡完善。楓香科有個「楓」楓字,如果就把楓專指楓香科,那可要把大部份的楓都踢到門外了。事實上,反而英文的「maple」主要指的就是無患子科的槭樹屬。小時候不只一次聽到專家介紹「楓」與「槭」的差別,不外乎對生葉與互生葉,以及種子的形態等等。現在看起來,硬把楓和槭分開來,好像也沒什麼根據。說來說去,也只是「楓香科」與「槭樹屬」的差別。

說了半天,只能證明「正名」實在是一件令人頭痛的事。如果真的不知道該如何給何正確的名分,也只能說「必也正名乎?」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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