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lose

image

我有位原本落拓不羈的朋友,自從與現任的女友交往之後,忽然變得非常體貼起來。雖然不至於到對女友百依百順的程度,但常常自告奮勇為她做一些以前鮮少見他做過的事,即使是一些連他自己也不擅長的事。

這一天他忽然來找我,說要請我喝咖啡。如果是別人要請我喝咖啡,我一定不疑有他。但這位仁兄今日此舉實在與平常表現不大相同,讓人不得不心生狐疑起來。

「好吧,你想要什麼就說吧。」我到想看看他葫蘆裡到底賣的是什麼藥。

一開始他還故作鎮定:「唉唷!請客還要什麼理由啊?平常大哥你對我照顧有加,偶而回報一下也是很自然的嘛!」自然才怪,他越是這麼說,就越讓人覺得其中必有蹊蹺。

 

「等你喝完,如果還有時間,順便幫我一個小忙吧!就一個小忙而已,不會花你多少時間的,沒問題吧?」我就說嘛,狐狸尾巴這不就露出來了?誰叫我一時心軟不忍拒絕,既然開口了,就看看他到底要我幫什麼忙吧。

原來他那位還在念書的女友要交一份作業,內容是寫一篇250字的英文短文,但有點不知如何下筆。我朋友可能又把當年參加高中英語歌唱比賽的陳年往事拿出來吹噓了一陣,當然末了又不忘加簽了一張「這麼簡單的事包在我身上」之類的支票。

無奈這位仁兄的英文從高中之後便荒廢許久,坐在桌前苦思良久竟也毫無靈感。眼看支票即將跳票,只好要我助他一臂之力。

我雖然免不了要挖苦他兩句,但事關他在女友面前的男性尊嚴,我也不能等閒視之。否則萬一造成他們之間的感情破裂的話,可是擔待不起啊!

其實這幫這種忙本身並不是什麼難事,只是每個人都有自己寫文章的程度和風格。真要替人捉刀,又要不被發現,這才是不容易的地方。

「捉刀」一辭的典故源自於《世說新語》的〈容止〉篇。依文中所述,曹操在統一北方後,匈奴特地派遣使者前來拜謁。曹操擔心自己的長相不夠體面,於是找了相貌堂堂的崔琰當作替身接見來使,自己則假扮成侍衛,持刀站在一旁。

接見結束後,曹操還是不放心,又派了間諜私下問匈奴使者:「這魏王看起來如何?」依匈奴使者的觀察,這假冒的魏王的確看起來從容高雅,不過「床頭捉刀人,此乃英雄也」。想不到精心設計的變裝秀還是被看出了些端倪,曹操心頭一驚,連忙叫人把這個善於識人的匈奴使者給做掉了。

可見「捉刀人」才是真正的主角,而且他原本是要藉著自願的「捉刀」來轉移別人對他的注意。只不過後人使用這個辭的時候有點主客易位,雖然捉刀人還是不願曝光,但已經變成被動的角色,反而轉過來要配合假魏王的演出。

而萬一遇到了聰明的匈奴使者,捉刀人卻也沒這個本事和必要去幹掉他。倒是假魏王若被發現是假,下場通常不妙。

我告訴這位朋友我自己的一個親身經驗。主角是我表妹,大概已經是十幾年前的事了。

我表妹當時仍在念高中,也是為了要交一篇英文的短文;自己寫不出來,腦筋就動到了我身上。既是自己表妹,我也不便推辭,就應付著寫了一篇讓她交差了事。

原來以為這件事就這麼了結了,沒想到過了一個禮拜後表妹就打電話來抗議:「你寫的是什麼啊?我們老師看了一眼就知道不是我寫的……」我也忘了我寫的那篇短文害她受到怎樣的處罰,只記得她的老師要後來要求她把文章背起來,「因為寫得很好」。由此可知,替人捉刀自然不能表現太差,但如果表現太好也是一個大問題。

我朋友聽了這一段故事後思索了一下,幽幽說道:「嗯……也對。我的英文程度和我馬子比較接近,如果我自己寫,可能比較不會被發現……」

愛情的力量果然偉大,他在反覆推敲了一段很長的時間之後,終於獨力完成了一篇足足有250字分量,關於敘述「東西方飲食差異」的英文短文。

他後來還是請我幫他看一看,順便修正一些文法上的錯誤。這一點我倒是十分樂意。只不過改別人的文章有時比自己寫還難,不但要改正錯誤,還要時時抑制自己的衝動,不要因為一時技癢,毀了文章原有的「天真童趣」啊!

改好的文章應該已經交出去,接下來就看是否能過他女朋友的老師那關了。

arrow
arrow
    全站熱搜

    老狐狸 發表在 痞客邦 留言(9) 人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