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前教育部國語委員會表示,由於在民國八十八年公布的國語一字多音審訂表中,有一些字的讀音引起了諸多爭議,因此將考量各方意見再次進行修訂。其中讓大家印象最深的,大概就是「牛仔褲」的讀音了。依據現行的標準,牛仔褲的「仔」必須讀成「紫」,但是一般人日常慣用的讀法都是「宰」,而新的標準就會把「宰」這個讀音也納入其中。

作家張大春在四月十二日《蘋果日報》專欄裡的〈「國語會」敗壞國語〉一文中,主要講的也就是這件事。不過此文的主旨是在批評國語委員會的輕率與不負責任,改來改去的結果,不但讓社會大眾無所適從,有些不合理的讀音規定,背後也缺乏文化源流的支持,只是徒增困擾而已。

張先生的批評雖然嚴苛,但從一位文化人的角度來看卻不無道理,值得那些負責審定國語標準的專家學者們深思。如果連所謂的標準都如此混亂草率而經不起考驗,又怎麼能讓一般人重視和珍惜自己的文字與文化呢?

文字並不是一成不變的,它們也有自己的生命,會隨著人們使用的方法的演進而變化。有的文字漸漸消亡,也有的文字因為吸收了新的音意而使得內涵更加豐富。但這樣的演進通常都有跡可循,從怎麼讀、怎麼用就可以反映出文化變遷與交融的痕跡。儘管如此,大多數人習以為常的念法不見得就是對的,積非成是的結果其實無法經得起檢驗;相反地,對於由來語焉不詳的生硬規定除了顯現突兀之外,也不見得有什麼高明之處,也許還沒有機會成為文化的一部份,就註定要接受被淘汰的命運。

就以牛仔褲的仔為例,到底是該讀「紫」、讀「宰」,還是兩個都可以?先不管什麼教育部的標準,看看歷代的字書上怎麼說,大概就可見到一些端倪。

《說文解字》裡對「仔」的說明為:「克也。從人,子聲。」段玉裁的注說:「子之切,一部。」這裡的「克」,就是「能」,也就是能夠負起責任的意思。至於讀音,不是「紫」也不是「仔」,而是一聲的「茲」。《詩經.周頌.敬之》裡有:「佛時仔肩。」「仔肩」就是擔負責任的意思。

至於我們常用的「仔細」一詞,應是從「子細」而來。《魏書.源賀傳》:「為貴人,理世當舉綱維,何必大子細也?」後來在杜甫的詩中,「子細」和「仔細」就並用了。如〈山水圖詩〉:「野橋分子細,沙岸繞微茫。」和〈崔氏莊詩﹚:「明年此會知誰健,醉把茱萸仔細看。」就因為「仔細」和「子細」的意義相同,所以「仔」開始也有了和原音(茲)相近的「子」(紫)音。

但是「仔」之所以會有「宰」的讀音,則是從廣東方言而來。廣東話稱小動物為「仔」,發音正是「宰」。所以既然豬仔、雞仔、牛仔都是廣東話,照理說都應念「宰」才對。而「仔」的意義後來也從小動物涵蓋到小孩、年輕人,所以「牛仔」也可以指牧牛的牛輕人,牛仔褲就是牛仔穿的褲子。

這樣說起來,牛仔褲的仔,既與「仔細」之義無關,更與原來的「責任」之義毫不相涉,隨廣東話讀成「宰」本來就合情合理。硬要讀成「紫」反而很難自圓其說。

在教育部自己的《重編國語辭典修訂本》(網路版本)中,「仔」讀做「紫」音時,還可當作方言(主要是閩南語)中的語助詞,如囝仔、歌仔戲等。但是「牛仔」一詞顯然並不符合這樣的標準,故而也不能依此原則跟著歌仔戲一起讀成「紫」。

況且我們都知道,在當閩南語的語助詞時,歌仔戲的仔其實發的是類似「阿」的音,和「紫」也相去甚遠。或許若要忠實反映「方言語助詞」這種用法的話,要不「歌仔戲」、「蚵仔煎」的「仔」都應該念成「阿」而非「紫」,要不然就乾脆寫成「歌阿戲」或「蚵阿煎」,可能還比較貼近事實。當然這只是我的個人淺見,還希望能有專家給予指正。

如果教育部國語會要讓牛仔褲的「仔」既可以念成「紫」也可以念成「宰」的話,雖然看起來是一種皆大歡喜式的進步,但我們不禁懷疑這其實是一個為自己過去的錯誤找下台階的鄉愿做法。除非他們能找到適當的理由說服我們,這裡的「仔」到底憑什麼該念成「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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