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家裡翻前幾天的舊報紙的時候,瞥見了一則這樣的新聞標題:「美女法官偽造遺囑被起訴」。看來不是什麼重要的消息,本來打算匆匆略過的,但是旁邊「美女法官」本尊斗大的玉照卻不自覺地吸引注我的目光。倒不是這位法官真的有多美,而是她看起來似有點眼熟,好像在什麼地方見過一樣。

我把新聞的內容也快速瀏覽了一下。大致是說這位美女法官在幾年前當律師的時候,涉嫌受到某位退役老將軍媳婦的委託,偽造將軍的遺囑,而讓這位媳婦和她的兒子繼承所有財產,最後被依偽造文書罪起訴。

我終於想起來了是在哪裡見到她了——如果沒記錯的話,不是別的地方,正是在法庭裡頭。

那還是我這輩子頭一次上法庭,算來也是好幾年前的事了。出庭的原因不是為了告人,也不是被人告,而是要去當證人。像我這種老百姓一向不喜歡出入官府衙門,尤其是這和訴訟刑獄有關的法院,聽到名字就讓人覺得渾身不舒服,更是能免則免。要不是公司要我務必出庭,我倒寧可留下來加班。

事情是這樣的:那時我服務的公司門口正在因拓寬道路而施工,某一天上班的時候忽然莫名其妙地停電了。經過我同事查看的結果,原來是施工單位的怪手撞倒了設在公司門口的變電箱。因為輸電線路受到損害,自然公司裡頭的電力也就因而中斷。雖然我們立刻通知了台電,不過要完全修復也不是一時三刻的事。沒了電,整個工廠就完全停擺,只好宣布放一天「停電假」。

事後我們老闆娘決定要向施工的包商索賠,以補償我們因為停工造成的損失。其實要闖禍的人賠償也是天經地義的事,但我們公司把那時候所有在製程中損壞的半成品都算到了工程包商頭上,這一開口就要他們賠兩百多萬。他們不願意拿這麼多錢出來,於是我們老闆娘就一狀告上了法院。

這件民事訴訟案件開始審理之後,有一天我忽然收了法院的傳票,要我前去作證。我心想要我去作什麼證?是證明有停電嗎?全公司的人都知道停電了,也未必一定要我來證明吧?更何況台電也知道電線被撞斷了,找他們作證不是更有說服力嗎?

就在我滿腹狐疑的時候,代表我們公司的律師對我說,要我出庭作證是以「技術專家」的身份來說明為何停電會造成製程中半成品的損壞。因為對方宣稱要找工研院的專家來質疑我們對於不良品的判斷標準,所以他就找上我,打算來個技術對技術。

出庭之前,老闆娘還不忘對我耳提面命一番。她還說,如果官司打贏了,獲賠的錢全部都送給福利委員會讓員工享受,一毛也不用繳給公司。我當時是福委會的副主委,聽到有機會為大家爭取到這樣的員工福利,立刻高興地接下了這個任務。

也許有人覺得奇怪,為什麼老闆娘會這麼大方呢?這是因為那時候的公司業務還沒上軌道,每個月根本做不了什麼生意,那些半成品就算順利做成了成品,想要賣出去也不知道要等到猴年馬月去。更何況那時候生產線還在調整,良率本來就不高,就算沒有停電,也有一大堆半成品會變成不良品。所以,如果打贏了這場官司,等於是從天上掉一筆錢下來,比做正規的生意還好賺多了。但畢竟是筆意外之財,所以分給員工也無妨。更何況官司還不見得會贏呢。

我懷著出征的心情出庭去了。對方的其中一位律師正是這位現在被起訴的美女法官——那時她還沒當上法官,正在當執業律師。

我在那一次出庭其實也沒有講到什麼話,因為對方號稱「工研院的專業人士」不知道是不是聽說我們這裡也要派專家出馬,所以臨時決定不來蹚這灘渾水。最後法官只是問了我幾個簡單的問題,庭訊就結束了。說實在的,沒有什麼身為「技術專家」的感覺。

而在那次開庭時,我和美女律師也沒什麼交集。之所以會對她有印象,恐怕真的是她比我印象中的司法從業人員的形象甜美許多吧(如果此文不幸被其他女性司法從業人員看到,要向我提出抗議的話,我保證欣然接受。畢竟我實在是孤陋寡聞,沒有多認識幾個可供比較的對象啊)!

一審的結果好像是我們勝訴了,對方不甘心又提出上訴。我又得出庭作證了。

這一次開庭就不見美女律師的身影了,對方的律師換成另一位先生。既然如此,我也不用憐香惜玉了,一定要好好和對方律師較量一下。

法官也是一位女士,她先問我為什麼停電會造成半成品的損壞。我說停電會造成製程中斷,接著用材料力學和化學的複雜理論解釋製程如果中斷會對產品的結構造成各種不同程度的損害。然後再搬出光學原理,說明產品結構的變化會對光波的傳播與耦合產生巨大的影響。

顯然法庭中各位法學素養深厚的律師與法官對科學並沒太深的了解。我陳述完畢之後,包括我方律師在內,每個人的臉上都出現一種茫然的表情。

法官回過神來,繼續問:「你的意思是,停電之後產品就壞了?」

法官不愧是法官,果然立刻抓到了重點。我立刻答道:「正是如此。簡單地說,就是產品經過這樣折騰之後就不能用了,只有報廢一途。」

法官點點頭,各位律師見法官點頭也跟著點頭。就像我們聽到外國人說了一長串聽不懂的英文之後,也得跟著點頭,不然就會被別人識破不懂一樣。

接下來換對方的律師來詰問我。看起來那位先生不知道是不是還在思考我剛剛說的到底是什麼玩意兒,腦子裡還有點混沌,說起話也結巴起來:「你是說……呃……產品這樣就……呃……壞了嗎……?」

我怕他當初是因為對科學懼怕才選填社會組的,所以特別再用通俗的語言對他解釋一次:「停電的時候,該發熱的設備就不會發熱了。就像烤箱如果不熱,麵包就烤不出來是吧?」

「話是沒錯……不過……你……不能再烤一次嗎?」

可愛的法官女士看不下去了,對那位先生說:「你還以為真是在烤麵包嗎?這可是很精密的高科技產品啊!那位證人先生剛才已經說的很清楚了,你剛才到底有沒有在聽啊?這個產品的製程只要一脫離規定的溫度,結構就會損壞了。請你先聽清楚證人的證辭再發問好嗎?」

律師先生有點招架不住,連忙道歉:「對不起!對不起!法官大人……我可能……沒有很理解證人的證辭。不過這是我的問題……是我的問題……。」

法官又補上一句:「我看你們真的造成對方很大的損失啊,事實擺在眼前,你們要不要趕快答應對方的條件和解一下算了?還有問題嗎?」

律師先生連忙附和:「是……是……我會請我的當事人好好考慮、好好考慮。我……我……沒有問題了。」

第二次開庭又結束了。

過了不久,我聽說對方就跟我們公司達成和解了,最後好像賠了一百萬左右吧。不過老闆娘後來並沒有信守她的承諾,錢一毛也沒有進福委會。「這其實也是公司的損失啊,賠款應該先補償公司才對……」

後面的理由我一點也不想聽。反正錢是賠給公司沒錯,拿到錢要不要給福委會也是由公司決定的;只要沒有真的給,先前說的都可以不算數。律師逞口舌之快顛倒是非的行徑雖然常常令人感到厭惡,不過和得到好處後食言的人比起來,似乎還不算太糟就是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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